工程备案收费标准(求甲方工程部职责,是部门职责,哪位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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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备案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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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备案通常不收取费用。施工单位需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流程包括网上申报、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签发合同备案表。
具体的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住建办事大厅了解详细信息。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费用多钱才能办成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费用大概在500元左右,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建筑工程施工签订了合同后,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的手续,之后办累施工许可证,才能开始施工。 一、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费用多钱才能办成?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的收费标准一般是在500元以下的,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可以向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咨询的。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了许多种,不同的种类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时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一)勘察合同备案
(1)、勘察合同原件3份;
(2)、勘察合同备案表6份;
(二)设计合同备案
(1)、设计合同原件3份;
(2)、设计合同备案表6份;
(三)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1)、招标代理合同原件3份;
(2)、招标代理合同备案表6份;
(四)造价咨询合同备案
(1)、造价咨询合同原件3份;
(2)、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6份;
(五)施工合同备案。
三、本地施工合同备案是通过哪个部门备案?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
现在建筑工程都需要签订施工的合同,把工程的施工要求和竣工要求都要在施工合同中列明,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利益,在合同签订后要办理备案的手续,并且办理施工的许可证,如没有办理施工的许可证就是违法施工。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金额多少?
现在几乎不需要施工合同备案也自然就不存在备案费用,但是有的地方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所以他们的合同备案费用也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但是通常施工合同备案是当事人带上相关的资料到政府部门去办理,都是不需要缴纳特别多费用的。 一、建筑施工合同备案金额多少?
不需要备案费用,不需要施工合同备案。取消施工合同备案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不仅减少了交易成本,也提高了社会效率。
但有的地方还在进行施工合同备案,那么施工合同备案金额是多少应当是根据合同签订的情况来进行确定,施工合同备案金额已经没有限制了。原来的法律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但已经修改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取消了这一条,意味着施工合同备案金额已经没有限制了。
二、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有哪些?
1、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
合同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比较严重的漏洞,或者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不平等条款。合同内没有或者不完善的风险转移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合同内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
2、发包人资信因素
发包人履约能力差,由于发包人经济情况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者发包人信誉差,不诚实,有意拖欠工程款。
3、分包
由于选择分包商不当,分包合同有漏洞,条款出现差错、矛盾等,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致使影响整个工程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特别是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
4、合同履行过程
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者发出错误指令。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安排指挥错误和过失,导致不能全面履行合同,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
为了进一步的提高工程的效率减少不必要资源的浪费,现在我国的施工合同几乎是不需要备案的,除非有一些地方它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或者是有一些自治地方有自己相关规定的还需要进行合同备案,但是合同的备案每个地方的各自情况不一样,因此费用的缴纳也是不同的。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怎样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二、备案范围
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详细内容附后)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三、备案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
四、资料要求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网上备案服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之一,申请人须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请勿虚报、重报,或填报、发布其它无关信息。对在本站发布不良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求甲方工程部职责,是部门职责,哪位有啊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工程部岗位职责
一、项目工程施工准备工作。
1、完成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直至开工证过程中的全部报批工作。
2、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向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准确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资信审查报告。
3、加强技术管理,开工前熟悉工程图纸,牵头组织图纸会审,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技术和设计图纸交底。
4、协助落实开工前现场的各方面条件,组织工程测量,场地平整,验线、勘探等工作。
5、参与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
二、项目工程技术管理:
1、坚持依法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市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颁布的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坚持按基本建设和施工程序办事。
2、审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乙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及培训情况的证书。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布置。
4、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社会各管理部门之间的问题。
5、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管理:
按公司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施工,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报表,定期召开协调会,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力,材料设备供应情况,保证工程进度,做好会议记录,按月上报工程进度表。
6、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
a、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运行可靠,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上报总工。
b、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c、重点工序重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d、按月上报工程质量报告。
7、对材料、设备进行检查,记录材料设备的供货情况及质量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禁止使用的意见,报总工审批。
8、洽商管理:
依据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经公司审批后,办理施工洽商、变更手续,严格审批程序。
①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以甲方名义向施工单位出具项目负责人名单及甲方有关洽商程序、权利规定的文件。
②在甲方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出具人员变更文件。
③洽商文件由工程部报经济部审核后报总工审批,然后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签字。
④洽商文件签订后应及时在行政人事部存档,并在工程部、经济部备案。
⑤工程部对洽商资料应按类别及时清理,并每月与行政人事部及经济部核对存档、备案情况。
9、材料设备管理
①工程部指定专人(二人以上)负责根据工程部经理提出的型号及技术指标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及时向工程部经理递交汇总的调查资料及调查报告。工程部经理提出意见后,报总工及主管副总审核,总工及主管副总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签约定货。
②工程部指定专人对进货材料进行管理,材料设备运输到位后,订货员汇同管理员,负责检查与定货合同规定内容是否符合,符合则签字验收,若不符合合同条款内容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有权拒收。
③材料设备入库登记应清楚明确,管理员与订货员共同签字,并交财务部备案。
④领用材料设备应持有工程部经理签字的出库单,管理员收出库单后将材料出库并及时销减库存记录。
⑤材料管理员应每月与财务部核对材料出入库情况,并移交出库单及明细帐目。
⑥总工和财务部对材料设备三个月审计一次,并由总工出审计报告。
⑦出现问题的环节由该环节的负责人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10、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三、竣工验收:
1、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验收工作。代表建设单位参加单位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分部验收及单位工程的验收,参与市政工程的验收,各种验收工作报总工审批。按规范进行。
2、办理竣工手续。
3、整理竣工资料、绘制竣工图纸、编制竣工报告报总工及有关领导签批后及时在行政人事部办理存档手续。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杜绝有遗留问题的出现,若出现不可避免的遗留问题应有详尽的书面说明。
四、市政工程施工管理:
1、积极协调各市政、公用、园林、交通等配套设施的综合建设,组织市政协调会,及时协调路由不足及用量不够的问题,绘制市政综合管网设计图及市政综合管网竣工图。
2、负责各市政管线的报装、委托设计、委托施工、验收、交用等事宜。
五、工程管理措施:
1、建立在施工程例会制度:
a、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在施工现场定期(每周)召开工程例会。
b、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组织参加会议人员。
c、例会后形成纪要转发与会各方,并上报总工。
2、建立工作日志制:
由专人认真记录每日工作情况,详细记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部门经理要定期检查、抽查,日志要编册保存,定期上报行政人事部,个人不得存留。
3、建立在施工程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a、整理、编制、组卷基建技术文件及洽商资料,每月归档。
b、审查乙方的施工技术文件。
c、对施工图纸的管理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妥善使用。
4、建立月、季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月末、季末总结工程部工作形成报告后上报总工。
5、建立月、季工程进度报告:
建立月、季材料供应计划统计报告。
建立月、季工程费用计划统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