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按揭贷款合...质(房贷合同什么时候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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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按揭贷款合...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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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契约属性
住房按揭贷款合同本质上是借款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应当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明确了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抵押担保的物权性质
按揭贷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钱款两清”的法律构造。即购房者取得房产所有权的贷款银行通过设立抵押权实现风险防控。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可转让动产的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按揭中,虽然房产的所有权并未转移至金融机构,但借款人必须配合贷款机构办理抵押登记,从而确保贷款人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能够优先受偿。
非典型担保关系
按揭贷款中的担保关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传统的保证合同不同,按揭中的抵押权是基于物权法而非单纯的债权法设立的。在法律适用上,需要同时考虑《民法典》第六编(借贷合同)和第五编(物权)的相关规定。
住房按揭贷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借款合同,具有债权契约和抵押担保的物权性质,其担保关系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有几份
一、买卖合同与按揭借款合同的关系
根据民法基本原理,两个以上的合同相互关联时,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能够独立存在的称为从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称为主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之间属于联系紧密但又相互独立的关系,两者间并非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因为在买受人依照约定支付首期房价款并委托按揭银行将所贷款项支付给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交房并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归于消灭,但借款合同并不因此消灭,可独立存在直到买受人还清贷款为止。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不是主从合同的关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不会导致按揭合同当然无效或被撤销。
在商品房按揭中,抵押合同与保证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因借款合同的变更、消灭而变更、消灭。担保合同是实务中最常见的从合同,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购房按揭贷款合同的特殊性
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不具有主从合同的关系,但却具有紧密的关系。有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按揭贷款合同得以签订的前提,同时银行在与买房人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会要求买房人将所购商品房或者买卖合同项下的合同权利作为担保物为按揭合同提供担保。按揭贷款合同的另外一个特点是贷款人贷款的目的单一且明确,就是为了买房。当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后,已确定无法再取得原想要的商品房,故应当承认买房人订立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
三、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对按揭贷款合同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该条即为基于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的特殊性,对《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扩大解释。本条中对于“解除”没有指明是法定解除还是协议解除,应理解为包含两者。综合分析,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仅仅是赋予了买房人解除按揭合同的权利,银行同样也有这个权利,并且能妥善保护各方的利益。
实践中,商品房买受人解除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时,由于买受人已将所购房屋抵押给按揭银行,因而实践上是要求处理抵押物。买受人与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中,在可能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按揭银行参加诉讼,此时,按揭银行一般会参加诉讼主张权利,要求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因为如果按照银行此时仍不参加诉讼,由于法院已明确告知其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抵押物将被处置,不参加诉讼
主张权利,应视为同意抵押人处分抵押物。如果按揭银行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时候,可以一并解决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受人、按揭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时,买受人和按揭银行都有权请求解除借款合同。《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质,当事人可以可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借款合同解除后,能够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合同要注意什么
抵押贷款合同注意事项:
一、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1、抵押合同的内容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④抵押财产的价值;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⑦违约责任;⑧争议解决方式;
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的形式
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抵押合同变更
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抵押合同的终止
抵押合同可以约定终止事由,一般终止情况:
①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②抵押合同被解除;
③债权人免除债务; ④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
根据《担保法》[2]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
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
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这样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债权得以实现。
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
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
房贷合同什么时候拿到
关于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是很多朋友非常关心的问题。这里我们所说的合同不是指新房的定金合同,也不是二手房交易中跟中介公司签的三方协议,而是网签合同。网签合同就是经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合同,每个合同都有一个唯一的备案编号,这是为了防止原来出现的一方多卖等交易乱象,双方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都是依据这个合同来计算的。新房的网签合同一般都是在开发商售楼部签订,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会给开发商一个系统接口,从这个接口中直接可以打印备案合同,但二手房交易中介公司就没有这个待遇了,因此二手房交易需要双方一同前往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进行签订。但是网签合同该什么时候签,法律并没有规定,那我们该如何确定网签的时间呢?这里就用到我们刚才提到的定金合同以及二手房的三方协议,这两个合同在合同法上具有预约合同的性质,其作用在于会在条款中明确约定具体网签的时间,这也是这两份合同的基本功能之一。另外,购房合同签过之后就应当由各方保管,这里说的各方是指买卖双方、中介方以及如果涉及见证、公正方的话还可以由他们保管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