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洞房-始于先秦汉代时期的结婚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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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洞房,又称“闹新房”“吵房”,是一种中国民间习俗,通常指在新婚之夜,亲朋好友在新人的洞房里进行各种嬉闹活动。
闹洞房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先秦两汉时期,当时“掠夺婚”盛行,北方的马背民族大都到其他部人“蒙头捆手”地抢上马带回落“抢婚”,新娘被新郎带去自己家。闹洞房的习俗在汉代流行起来,近人杨树达在《汉代婚丧礼俗考》中考证,汉时已有和近世类似闹新房的行为;仲长统在《昌言》中更称这种嫁娶之会为“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足见闹房从出现起就被视为陋俗恶习。
闹洞房有闹新郎、闹新娘等比较常见的形式。《礼记·曾子问》文献记载,从先秦时候就有闹新郎的习俗,这个习俗通常在新婚之夜举行,亲朋好友们会想出各种有趣甚至有些恶作剧的方式来考验新郎,以此增加婚礼的欢乐气氛。最早时候的闹新娘仅限于亲属围观新妇或者对之询问,例如,南朝齐时河东王娶名臣柳世隆的女儿,齐武帝萧赜居然特地带着群臣去围观新娘。不同民族也有不同的闹洞房活动,如鄂温克族用通宵歌舞来祝贺新婚;仫佬族的新婚之夜,一对新人要在亲友和男女青年的陪同下,齐集房内唱歌。
对于闹洞房的习俗自古以来的批评之声就较多,有些地方的闹洞房习俗包括对新郎或新娘进行身体上的侵害,侵犯了新人的人身权利,造成身心伤害。在某些情况下,闹洞房可能涉及性骚扰,例如对新娘进行不适当的触摸或者言语上的侮辱,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个人的尊严,还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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