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法律或事实上具备国家中心地位的城市
《首都》,此词条收录于12/24,仅供参考
首都(captial city),又称国都、都城,即是法律或事实上具备国家中心地位的城市,也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又是各类国家机关的集中驻扎地,以及外国使馆的首选驻地。
首都一般位于全国交通运输网的中心,从而能够兼顾东西,关照南北。同时,首都是国家的象征和民族的骄傲,是全国的文化中心和社会的缩影。经济方面:首都的存在与发展,必然受到所在地区经济力量的制约。从古至今,经济条件一直是最重要的首都区位因素之一。而在首都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政治具有决定性作用。只有与当时的政治要求和政治目标相吻合时才可能被选为首都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
在世界范围内,首都城市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部分国家(如日本)不存在法律上的首都,其行政中心城市则被视为事实上的首都;或者由于国家较小(如瑙鲁)没有首都;一些国家存在多个首都(如南非);还有一些国家的首都名称和国家名称一致(如墨西哥、吉布提、突尼斯等)。
Tags: 法律或事实上具备国家中心地位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