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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输法-宋代王安石颁行的新法

均输法

《均输法》,此词条收录于12/27,仅供参考

      “均输法”是宋神宗时王安石所行新法。系仿桑弘羊、刘晏之法而加以变通。始于熙宁二年 (1069年)。其法针对汴京物资需要和东南6路供应严重脱节,富商乘机牟利,农民困于租税的情况,规定扩大运使职权,使其总握东南9路 (江南东西、淮南、两浙、荆湖南北、福建、广南) 财赋,并主管茶、盐、酒、矾税收和坑治、市舶之入。又自内藏库中拨出500万贯钱和300万石米,作为发运司的籴本。

      均输法的颁行

      王安石于熙宁二年(1069年)颁行均输法:设发运使总管东南六路的赋税收入,掌握供需情况。凡籴买、税收、上供物品,都可以“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对于京都库藏支存定数,以及需要供办的物品,发运使有权了解核实,使能“从便变易蓄买”,存储备用。这样,既保证了朝廷在物资方面的需要,又节省了购物钱钞和运费,还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反对者说是“破坏朝廷制度”、“唯利是嗜”等等。均输法只在局部地区试行,未能发挥设想的作用。

      均输法,它最早出现在汉武帝时期。由桑弘羊所提出;此法在近期宋史里频频出现,每次都和王安石挂钩,被反对派骂得狗血淋头。均输法都是汉武帝与匈奴掐架掐得最狠,搞得军费飞腾,国库见底时搞的国家紧急状态法令,汉时前后一共搞了两次,国内矛盾激烈程度比宋只高不低,但的确帮助汉武帝度过了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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