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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中国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下辖县

龙里县

《龙里县》,此词条收录于01/05,仅供参考

      龙里县(Longli County),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下辖县。贵州省中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西北部,东邻贵定县、福泉县,南接惠水县,西面与北面紧邻贵阳市。土地总面积1521平方千米。截至2023年,龙里县有1个街道,5个镇,县政府驻地为龙里县冠山街道太平寺路1号。截至2022年末,共有常住人口有23.17万人。

      龙里县地处苗岭山脉中段,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与珠江流域红河水系的支流分水岭地区,属黔中南缘。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中部隆起,山地、丘陵、盆地、河谷相互交错。 龙里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黔中温和一年两熟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多云雾照,湿度较大。龙里县远古时期就有人类生息繁衍。龙里县建置最早见于唐代。龙里县在唐代称为新安县。《旧唐书》载:贞观三年(629年)置庄州,领石牛、南阳、轻水、多乐、乐安、新安七县。新安县治所在今三元镇新安村,距县城东16千米。《新唐书》载:贞观三年(629年)“蛮州,县一:巴江。”巴江县治所在今洗马镇巴江社区,距县城北70千米。宋代,新安县已降为羁縻县。元代,新安县改属定远府。明代,新安县废。清代,顺治年间,置巴江卫。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裁撤,后改置巴香里,由贵阳府亲辖。民国时期初,龙里县仍属贵阳府。1961年8月,恢复龙里县,仍属黔南自治州。

      龙里县是一个工业制造县,主要以造纸和纸制品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为主。第一产业以农业、林业、渔业、牧业及辅助性活动为主。第三产业以商业贸易、对外贸易为主。2022年龙里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26.41亿元,三产占比为7.2:48.8:4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7317.86元。2023年一季度龙里县地区生产总值在黔南州排名第三位。

      龙里县拥有龙里太平花灯、苗族跳月、苗族“数格”祭祖节、苗族《古歌》4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龙里县还拥有双龙镇巫山峡谷景区、龙里油画大草原景区两个4A级国家景区。其中,2006年5月20日,苗族芦笙制作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5年,龙里县荣获“中国最美健康养生旅游名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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