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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书侍御史-秦朝时期设置的官职

治书侍御史

《治书侍御史》,此词条收录于01/07,仅供参考

      治书侍御史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职,起源于秦朝,西汉时期分化为侍御史和治书侍御史,主要负责管理图籍文书。东汉时成为御史台属官,秩六百石,职责包括依法审理疑狱和与符节郎共同平廷尉奏事。选拔标准为考试成绩优异且精通法律的人员。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治书侍御史的职权扩大,负责监察和弹劾高级官员,同时也执行出使和捕捉犯官的任务。唐代因避讳改称御史中丞,而金、元两朝则恢复了治书侍御史的设置。明初朱元璋曾设此职,但在洪武九年(1376年)后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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