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投资项目合同-投资分成协议书范本
项目共同投资人姓名及所持项目股份如下:
甲:持股%
乙:持股%
丙:持股%
丁:持股%
甲、乙、丙、丁四方合股投资合作一家项目,项目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按所持股份分配亏盈和相关责任。四方平等协商,基于互利合作原则签订协议,以供信守。发起设立事宜遵循协议,共同遵守。
项目投资总额为,四方出资额分别为:
甲方出资,形式,时间;
乙方出资,形式,时间;
丙方出资,形式,时间;
丁方出资,形式,时间;
四方按项目投资总额的出资比例,约定各自占有项目股份%,按比例享有分配项目利润、分担亏损、承担有关责任。
合作期限为年,自起至止。如项目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入伙、退伙及出资股份转让需经四方同意。
若一方要求退伙,需经四方同意,退伙人投资所持股分按比例退出,其他三方具有优先收购权;未经同意自行退伙,应对合伙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合伙人转让股份需经四方同意,第三方按入伙对待。
合伙因事由之一终止,如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事业完成或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判决解散。终止后,即行推举清算人,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如有亏损,按出资比例承担。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项目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项目运作总负责人,全权处理项目事务。重大问题需股东研究同意后执行,包括费用支付、新产品引进、重大促销活动、公司章程约定的重大事项。
项目今后如需增资,则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协议一式份,四方各执份,见证方留存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