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合同能否继承(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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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合同能否继承
最佳答案:
土地出让合同本身不能直接继承,但合同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继承的。具体说明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
- 继承条件:继承人需为合法继承人,且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该土地使用权。
- 继承手续:继承人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并到相关部门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继承权公证书等文件。
注意事项
- 合同义务:继承人继承土地使用权的也需承担原出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 法律规定:继承过程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虽然土地出让合同不能直接继承,但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并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依法继承,我国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然人,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但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便转让,出租或抵押。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国有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但是,不同地区的划拔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办理手续也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只需直接办理就可以,有些地方则要补缴出让金或土地补偿收益费后才能办理,办理时应向当地国土部门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二、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
事实上,以出让方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继承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不过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对划拨土地的使用期限没有限制,如果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话,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可以依法继承。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继承
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指民事权利主体依法承受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继承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①它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权的实现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②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或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可能成为继承人;
③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的权利主体仅仅是境内外公民。国家或法人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即使继承人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只是接受遗赠;
④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原则进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一种法律制度。
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的范围
下列人员可以为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
1.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一年生农作物种植、用于水产养殖的农业土地的公民;
2.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种植多年生农作物的土地、用于种植林木的土地、宅基地的公民、家庭户成员;
3.有权使用他人依照本法典和土地法的规定向自己转移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公民。
土地使用权继承与其他财产继承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与我国一般财产继承基本一致。完全可以适用我国《继承法》。所不同的地方在于: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是权利继承而不是实物继承;
(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是不动产的继承,因此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注册登记手续方能最终产生法律效力;
(3)对不能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由两个以上的继承人所共有或由一人拥有,而不能分割成几个权利;但对未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人,应该给予物质补偿。
土地使用权继承与其他转让方式的区别
需要指出的是,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毕竟不是直接反映商品关系的,因此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与其他几种转让方式相比有其特殊性。与其他转让方式相比,土地使用权继承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转让的条件不同。一般说来,继承转让不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开发程度及已开发投资额的限制。因为在一般情况下,继承转让多是由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的发生而产生的,因此继承转让的唯一条件就是继承事件的发生,也即当发生原土地使用权人死亡时,继承转让即发生。而其他转让方式则要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开发程度限制。
(2)继承转让的程序不同。继承转让一般只须经公证、登记两个阶段,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而其他转让方式,其所需手续、程序比较多,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3)受让人不同。继承转让中的受让人是特定的个人,其范围非常有限,且为死亡者的法定亲属(配偶等);而其他转让方式中的受让人则不受此限,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受让人。
至于继承转让的法律适用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中国公民的遗产,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土地使用权继承属于不动产继承,因此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当然我国<<继承法》同时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另外,土地使用权遗产价值达到国家征税标准时,或土地使用权必须支付其他费用时,应由继承人共同负担。
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一、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期限到了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补交土地出让金。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可以继承吗
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
继承人可以继承的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