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明代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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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1527年-1602年),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祖籍福建泉州。明代思想家和文学家,是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
李贽的先祖曾从事远洋商业,其出生时家道中落。李贽幼年丧母,跟随父亲识字读书,自幼聪颖,十二岁时便著文章《老农老圃论》。李贽二十二岁中秀才,二十六岁中举人,三十岁为官后先后担任共城教谕、国子监博士、姚安知府等官职,为官十五载。李贽辞官后寄寓黄安湖北麻城芝佛院,在此讲学著书,期间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等,并凭借才识获得许多追随崇拜者。因其抨击封建礼教被视为异端,最终被诬告下狱,李贽自刎于狱中,享年七十六岁。
李贽是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受“泰州学派”影响以反对孔孟传统儒学的“异端”自居,抨击理学空谈,反对封建礼教,提出“童心说”。其思想具有一定社会批判性和进步性,在当时起到思想启蒙的作用,其著作成为研究明代学术的重要史料,影响力遍及海内外,在世界思想文化史上占据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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