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此词条收录于01/19,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未成年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而制定法律。该法共有九章132条,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进行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经过2006年第一次修订,2012年修正及2020年第二次修订。2020年修订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版本为现行法律版本。 2024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修改的决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中国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原则,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对该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相关检查;国务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截至2021年5月,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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